課程結構

工商管理學博士課程學員必須在4年內以兼讀方式完成120學分。學員須在首兩年課程學習階段完成66學分,並在研究階段完成54學分。

課程學習階段

第1年 + 第2年

學員必須完成66學分:


  • 研究與強化課程 (18學分)

  • 核心課程 (36學分)

  • 選修課程 (12學分)

課程旨在令學員掌握多個領域的先進商業知識及全面研究技巧,讓他們能在實際個案應用研究成果。課程能擴闊學員的視野和思維,有助他們建立全球性領導才能及創新精神。

課程設計分為3個領域: 


1.    經濟、金融與會計;

2.   管理與策略;及

3.   市場營銷與業務分析。

完成所有課程學習要求並通過開題答辯後,學員可確定為博士生,進入研究階段。


研究階段

第3年 + 第4年

進入研究階段,學員必須在香港大學及/或北京大學學者監督下,完成論文 (總數40,000字) 以獲得 54學分。

要完成學分,博士生須準備:


  • 研究計劃提綱;

  • 開題答辯;

  • 論文及答辯。

學位頒授

成功達到畢業要求將獲由香港大學頒授工商管理學博士學位。


地址

香港
數碼港道100號
數碼港4座B區2樓204室
港大經管學院
工商管理學博士課程辦公室 


電話

+852 3962 1469 


電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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